1.根据学校规划要求,制定并实施特长教育处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,并进行总结。
2.依据上级部门要求,结合学校实际需求,制定特长生招生政策,做好艺术、体育特长生的自主招生工作。
3.组织并协调艺体类各教研组及各教师间的教育教研及教学工作。
4.特长生教学相关制度的制定权、监督检查权。。
5.组织各级各类艺体比赛及艺体活动。
6.协助课程教学处开设普通文化生艺体课程,并有效监控教学实效。
7.协助总务处和安全教育处完善艺术、体育等特长教学专用器材、场地的使用和管理制度。
8.履行安全责任制中相关安全管理职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