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出台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情况
我校严格执行《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》(深府〔2016〕91号)、《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》(财科教〔2019〕30号)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,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,寄宿生从2017年春季学期起发放,非寄宿生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发放。资助标准:寄宿生每生每学年小学1000元、初中1250元,非寄宿生每生每学年小学500元、初中625元。
资助对象:建档立卡学生、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、农村特困供养学生、城乡低保家庭或持《特困职工证》家庭的学生、孤儿、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等。
二、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情况
(一)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的资助情况
2019年我校中央下发的、自采集的建档立卡学生
国家资助项目:
秋季2人,其中省外户籍2人。有2名学生获得国家资助,资助金额为1000元/人,获得资助,资助金额为2000元。
春季2人,其中省外户籍2人。有2名学生获得国家资助,资助金额为1000元/人,获得资助,资助金额为2000元。
(二)城乡低保等5类重点保障学生的资助情况
2019年我校中央下发的、自采集的城乡低保等5类重点保障学生
国家资助项目:
秋季资助为4人,其中省内户籍4人。有4名学生获得国家资助,资助金额为1000元/人,资助金额为4000元。
春季资助为5人,其中省内户籍5人。有5名学生获得国家资助,资助金额为1000元/人,资助金额为5000元。
福田区校服资助项目:
秋季资助为4人,其中省内户籍4人。有4名学生获得福田区校服资助,资助金额为416元/人,资助金额为1664元。
春季资助为5人,其中省内户籍5人。有5名学生获得福田区校服资助,资助金额为416元/人,资助金额为2080元。
三、毕业生等无法录入全国资助系统的资助情况
资助的毕业生全部能录入全国资助系统
四、创新举措、新思路、新规划、建议意见
我校对学生资助工作的主要做法:
1、成立了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,马敢飞校长兼任组长,
指定专人负责学生资助工作
2、成立了学生资助资金使用监督小组,何俊书记兼任组长
3、制定了申请资助流程和发放资助资金流程,严格按流程实施
(1)、申请资助流程:
学生提出申请à学校核实学生学籍à学生领取表格填写à收回申请表格及验查申请家庭材料正本及复印件à班主任签字à校部门负责人签字à校领导审批盖章à公示à上报区教育局
(2)、发放资助资金流程:
资助学生个人到工商银行办理资助卡à资助卡信息报学校社会服务中心存档à区教育局下发资助名单à做发放资助信息表格(资助学生签名)à校领导审批à财务处审批à区核算中心审批à资助金额财务处专款专用转帐到学生个人资助卡上
福田区梅林中学
2020年1月 8日